姜永安

1967年4月生于山东省烟台市。2010年毕业于中国美术学院,获文学博士学位。2012年入职江苏省国画院。现为江苏省国画院人物画创作研究所所长、艺委会委员,一级美术师,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,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。江苏省“333工程”培养人才、首批紫金文化艺术英才。中国画作品《伤逝的肖像·中国“慰安妇”写真》获第十二届全国美展铜奖,入选第七、九、十三届全国美展等。



  • 名称
    时间
  • 《伤逝的肖像·中国“慰安妇”写真》获得优秀奖
    作品《伤逝的肖像·中国“慰安妇”写真》获得《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江苏省美术作品展览》优秀奖(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、江苏省文化厅、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江苏省美术家协会)
  • 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
    作品《伤逝的肖像·中国“慰安妇”写真》获得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”铜奖(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、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中国美术家协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