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卢力彬等同志的任免通知
2015-12-15

经民主推荐,组织考察、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:

卢立彬同志任江苏省书法院副院长,试用期一年,免去卢立彬同志艺委会办公室副主任;

白鹤同志任江苏省书法院副院长,试用期一年;

李金国同志任花鸟研究所副所长,试用期一年;

刘毅同志任理论研究所副所长,试用期一年;

黄戈同志任傅抱石纪念馆副馆长,试用期一年。


江苏省国画院

2015年12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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